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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1999-07-07 来源:光明日报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6日电从国家民委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1999年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在会上介绍,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将本着“隆重热烈,规模适度,节俭务实”的原则召开。这次大会将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00个,模范个人600人。他们在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上,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和贡献。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各族各界中评选,既有民族地区的先进代表,又有汉族地区和散杂居地区的先进代表,有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先进代表,还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荣誉代表和澳门、台湾地区的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主持今天的会议,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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